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区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延庆公安分局联合区精神卫生保健院全年累计对49名精神病患者进行送诊治疗,累计收住院天数达到17316天。区财政安排资金140万元,用于我区精神病人强制治疗费用,以保证我区的重大节日期间安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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